任命:
魏勁松為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;
于明明為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。
免去:
魏榮清的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;
耿青的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、審判員職務(w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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